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布。其中,“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表述,作為“系統推進‘好房子’和完整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引發外界廣泛關注。
城市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載體、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間。《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發布,旨在加快城市發展方式轉型,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而要營造高品質的城市生活空間,好房子和好社區無疑是關鍵所在。在城市發展正從大規模增量擴張階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階段的背景下,老舊住房如何改造,是備受關注的公共議題。
“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表述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因為它提供了全新的解決之道,更可能蘊含著城市發展邏輯的重大轉變。這不僅是居住條件的改善,更是城市治理現代化的一次深刻探索。它不同于傳統棚改的政府主導模式,也異于商業開發的資本驅動邏輯,而是將改造主動權交還給居民主體。這種自下而上的漸進式更新路徑,既避免了大規模拆遷引發的社會矛盾,又通過保留原有社區網絡,維系了城市記憶的連續性。
所謂“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是指在不改變原有建筑規模和土地性質的前提下,由居民自主協商、共同出資,對老舊住房進行拆除重建或綜合改造。與傳統的政府拆遷、開發商主導模式不同,這一模式將居民置于更新過程核心,賦予其更大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上海、杭州等地已有試點項目,由業主組成更新委員會,自主選擇設計、施工方案,共同承擔建設成本。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對居民而言,意味著從被動接受到主動創造的身份轉變。這種參與式更新不僅提升了物理空間品質,更重塑了社區治理結構,培育出新型鄰里關系。每扇窗戶后的主人,都能在改造中表達訴求。從有房住到住好房,以前主要通過置換新房實現,但在高房價背景下,置換新房的門檻往往較高。自主更新提供了另一種原地升級可能,既能避免搬遷帶來的社會網絡斷裂,又能以相對較低的成本實現居住品質躍升。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對城市而言,為城市更新提供了新路徑。減少了大拆大建引發的社會矛盾,降低了資源浪費和環境影響,保留了社區歷史記憶。居民不用離開熟悉的社區,不用放棄便利的生活配套,鄰里關系也能保留,有利于守住城市的“煙火氣”。與此同時,“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機制。居民通過共同決策、共同出資,形成更強的社區凝聚力和自治能力。對房地產行業來說,“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有助于推動房地產回歸居住屬性,有望讓存量房改造新賽道成為行業新增長點。
誠然,“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在落地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挑戰。自主更新需要居民達成高度共識,而協調不同業主的利益訴求注定并非易事。資金籌措、政策審批、質量監管等環節,也需要進一步提供制度保障和技術支持。但無論如何,把老舊住房更新主動權交還給居民,是值得期待的城市更新方案。它標志著城市更新從物的改造轉向人的賦能,從單一主體主導轉向多元協同治理。當自主更新成為城市更新主流選擇,我們或將見證更富活力、更有溫度的高品質城市生活圖景。